第A8版:法治总第9386期 >2020-01-09编印

怀疑孩子不是亲生闹离婚婚姻调解真相大白皆欢喜
刊发日期:2020-01-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记者温博侃      家住凤凰街办的余先生与刘女士于2016年8月1日登记结婚,余先生是初婚,而刘女士是再婚。      2017年6月1日共同生育1女。余先生的继母多次说孙女不像余家人,余家不能给别人养孩子。      心生疑惑的余先生算了算时间,觉得妻子没那么快就怀孕,想到自己与刘女士结婚前,刘女士与前夫接触过,一场风暴随之而来,余先生开始不让刘女士在家居住。      2018年5月17日下午,娘家、婆家一同来到鄂城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中心讨要说法。      由于来人较多,调解人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了解情况,并说余先生无端怀疑妻子无鉴定证据。刘女士声称孩子肯定是余家的,双方发生争执。      调解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提出了3点意见:鉴定结果如果为男方亲生女,费用由男方支付;如果不是男方的孩子,便由女方承担费用;查明情况后,夫妻双方和娘家、婆家不得因此事吵闹,如果是男方亲生女,由男方将女方接回家中居住,保持正常婚姻关系。      2018年5月28日,余先生的父亲拿着亲子鉴定报告结果,再次来到鄂城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中心,肯定小孩是余家的。余先生父亲声称以前说不像余家人是后来的老伴讲的,余先生的父亲表示要向亲家赔礼道歉,将儿媳、孙女接回家中。      本案调解员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提出的3条有效办法,促使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解决纠纷,使矛盾不激化做到真相大白,还了刘女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