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以线下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查看、下载出让文件,或在公告时间内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索取出让文件。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公告时间内随时组织答疑和进行现场踏勘。 四、有意竞买编号为鄂州G[2020]001号地块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5日17时前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按出让文件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5日17时整。 五、鄂州G[2020]001号地块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28日8:30至2020年2月6日15时,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鄂州G(2020)001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现状,宗地内的场地平整不抵扣总成交价。 3.鄂州G(2020)001号宗地所涉及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价款190.8976万元不抵扣总成交价款。 4.鄂州G(2020)001号地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统筹金按鄂州人社发[2017]80号文件规定缴纳。 5.鄂州G(2020)001号地块竞买人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但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各级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可参与竞买活动。 七、至挂牌时间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通过组织现场竞价,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联系单位: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雷晓云 余亮 联系电话: 0711—3351028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