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综合总第9374期 >2019-12-27编印

全面推进统计法治体系建设
刊发日期:2019-12-2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姜才金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依法治统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加强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也连续印发重要文件,通过国家统计局和各地统计部门,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多措并举,连敲重锤,加快推进统计法治体系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定位,对坚持依法治统,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我国已形成一个由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和统计部门规章、统计地方政府规章所组成的,全面规范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统计法律体系,为统计调查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着力解决难题,下定依法治统决心      我市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使基层统计调查工作大环境明显转变,统计调查对象的积极性、执法力度和统计法治环境均有较大提高。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通过送法下乡、送法入户、送法进企等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利用每年“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积极性。      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和湖北调查总队关于统计执法监督的各项要求,确保每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数占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总样本的比率不低于25%,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学习,2019年鄂州国调系统新增4名执法骨干。2019年10月,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召集全市国调系统工作人员、区统计局、乡镇统计人员、调查网点辅调员共140余人,举办“与法同行”综合业务培训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法治培训,开展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座谈,使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积极担当作为,永葆依法治统初心      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党和政府研判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更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统计调查工作者要积极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严守《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七个不得”底线红线,把着力点放在强化工作规范推进依法治统上,聚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依法履行统计调查职责、依法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将统计调查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要永葆“为国调查、为民服务”的初心,充分发挥统计调查部门“晴雨表”“参谋库”作用,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经济民生保驾护航,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聚焦统计法治监督,全面推进统计法治体系建设。